标题:
堕阿鼻地狱的五无间罪、近无间罪及十恶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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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司马司
时间:
2008-9-1 15:14
标题:
堕阿鼻地狱的五无间罪、近无间罪及十恶轮
堕阿鼻地狱的五无间罪、近无间罪及十恶轮
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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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藏菩萨来五浊恶世救众生,而众生中最苦恼者是地狱众生,所以地藏菩萨的悲愿力,众所熟知,是为了救脱地狱的众生。一般人所知道的,是地藏菩萨把地狱里的苦恼众生救拔出来。但这不是唯一的办法,也不是最理想的。最要紧、最彻底的,还是如何令众生不堕地狱,才是救度地狱众生的好办法。比如好的医生,非但能为病者治疗或动手术,还能教人如何调摄健康,预防疾病。如只知地藏菩萨救度地狱众生,而不知菩萨还苦心教导众生,何者应止,何者应作,才能不堕地狱,若等到堕入地狱受苦,已是迟了。
1、定生无间地狱之大罪:作什么罪会堕地狱?会堕最苦的地狱--无间狱(印度语名阿鼻地狱)?《地藏菩萨本愿功德经》中,有种种地狱名称。八热地狱,充满大火,铜床铁柱;最下层即是阿鼻地狱。作极重恶业的,死后不峧搁时间,立刻堕进地狱中;地狱受苦时间,也没有间断,所以名为无间地狱。依佛法说,作善有善果,作恶有恶果,作重的恶业则堕地狱。但作了地狱恶业,是否一定要堕地狱?有了堕地狱的恶业,来生不一定堕地狱。每人可能有很多的地狱业,是过去生所作的;在此生中,又从小至老,说不定也作有地狱业,但不一定非堕地狱不可。若有善的功德因缘,或者胜过恶业,还是上升人天(但不是地狱的恶业没有了)。可是,若造了极重的恶业,除非不犯,一犯即堕,作其他功德或忏悔,都不可能不堕落。正如人患了绝症,非死不可。有些病看来虽然严重,但如逢名医良药,还有治愈希望,若是绝症就不可能了。五浊恶世的众生,作恶业的机会特别多,危险性也特别大。所以必须清楚了别善恶,特别先要认清极重而非堕落不可的恶业,这才能注意不作,免堕地狱。
堕落无间地狱的极重恶业,经中说到二类:
第一、十一种恶业。如《十轮经》(卷三)说:“造五无间及近五无间四根本罪,并谤正法,疑三宝等二种人。……于此十一罪中,随造一种,身坏命殁,无余间隔,定生无间大地狱中。”此十一种重罪,分五无间,四根本戒,及谤正法与疑三宝--三类。五无间罪,是说作此五种的一种,必堕大无间地狱中。五无间罪是:一、杀父,二、杀母。父母生养我,教育我,从幼至长,恩重如山。依世间法说,杀害父母,简直是畜生行为;刑法中的逆害父母罪,也是极其重的。三、杀阿罗汉:已修行至阿罗汉者,是四果圣人,若杀之,罪极重。四、出佛身血:佛在世时,提婆达多欲害佛,从山上推下大石,欲把佛压死。但为护法神打碎,碎石碰伤佛的脚趾流血,于是成为出佛身血重罪。五、破和合僧:于出家清净僧团中,恶意破坏,令和谐的僧团分裂为二,即构成无间重罪。后三种,是佛法中特说的重罪。一般来说,在这恶世而犯此五无间者并不多。如杀父母的很少;出佛身血,除提婆达多,就没有第二人。能破坏出家人团体的也不多;杀阿罗汉的,到了末法中,阿罗汉绝无仅有,杀阿罗汉的自然更少有了。
近无间四根本罪,是杀、盗、淫、妄中最重的,才造成无间地狱罪。如出家众犯此四根本戒即逐出僧团,如断树根,不复发芽;如大海死尸,不复为法海所纳。若犯的不是近无间的根本罪,或犯后立即于僧团中至诚求忏悔,接受处分。虽于现生中,不能了生死,证圣果,但还可厕身于僧团,称为与学沙弥。如不知忏悔的,当然除外。在家或出家,如犯了近无间的根本重罪,一犯即堕落,不通忏悔。其中杀生(佛决不会被杀),以杀独觉为杀罪的最重。盗,以盗三宝物为最重,如属于佛、法、僧的东西,为大众发心供养的,若盗取是最重罪。淫,以淫阿罗汉比丘尼为最重;对已证阿罗汉之比丘尼,强迫奸淫她,必堕无间地狱。妄,以不实语,即挑拨僧团的是非,使僧团分裂为最重。世间一切功德,清净解脱,了生死,修菩萨行,成佛,皆从三宝来。此四重罪,皆破坏三宝,令三宝不清净,损害最大。
此外,第三类的两种,看来似不要紧,却极其重要。
(一)谤正法:若外道而谤正法,因他不懂佛法,胡说八道,虽有重罪但不犯重之重。若修学佛法的出家弟子,在佛法中自毁正法,如狮子身中虫,自食狮子肉,罪过就更大了。我们信佛学佛,不应毁谤佛法。一般法师居士,都不会存心毁谤,但也可能谤了而不自知。如佛法有声闻乘,缘觉乘,菩萨乘(大乘),若修学声闻乘,赞叹声闻乘,而说大乘非佛说,即是谤法。若学大乘而呵斥小乘,认为不应该学,也同属谤法罪。若人只重持戒而废定慧,或重定而废戒慧,或重慧而废戒定,有所偏废,劝人不要学,都是谤法。换言之,只学一种修行法门,而轻慢其他的,认为不应该学,学了没有用,都是谤法。若只一法门就够了,何以佛陀要说八万四千法门?重一法而轻其他法门,令众生生颠倒解,走入歧途,瞎众生眼目,故成无间狱重罪。
(二)疑三宝:三宝--佛法僧,是佛弟子的皈依处。皈依三宝,受了净戒,不论出家在家,若于三宝外还信其他外道鬼神,疑与佛同等,或胜于佛;见外道典籍,赞为胜于三藏十二部;皈依外道邪众,对佛教出家僧众无信心。这与佛法不相应者,都是以疑三宝而表现出不信的行为。例如一些神佛不分的,皈依三宝而又主张什么三教同源,五教合一的谬论,以为一切宗教都是教人行善,皆可信仰,即是叛教。如此是非不明,神佛不分,是疑三宝的无间重罪。杀人、偷盗,不一定堕地狱,若犯以上十一种的任何一种,必堕无间狱中。
第二、十恶轮:如《十轮经》(卷四)说:“于十恶轮,或随其一,或具成就,先所修集一切善根,摧坏毁灭……命终定生无间地狱。”轮,是摧坏义。能破坏一切功德善根,所以叫恶轮。十恶轮即十种恶事,犯一种,或俱犯,向来所修之功德,全被破坏无余,故名为十恶轮。十恶轮是:谤阿兰若,谤于别乘(分三种),嗔害比丘(分两种),侵夺清净僧物锋与破戒者,毁害法师,侵夺僧物,毁寺逐僧。
(一)谤阿兰若:阿兰若是印度语,意思是无事处,寂静无嚣闹处。出家人于此寂静处修清净行,名阿兰若比丘,近于中国所说的闭关住茅蓬。佛说比丘有三种:一修定的,指勤修止观,真实用功,以达断妄成圣的目的。二读诵研究的,如研究阅读大藏经等。三为僧团作事者,如建寺安僧,做监院、知客等福事。于此三事中,当然以修定最好。修定比丘,多住阿兰若,专修定慧,求了生死,得解脱。为寺院僧众服务,虽是修福业,但还不是出家人的本分事。研究佛学,也是为了要于修行上用功,若只在文字上打转,实非出家的理想。故住阿兰若比丘,精进于禅思,佛制应受上等的供养。佛世时,在僧团中,都要随众的,若真正修习定慧,到了紧要关头,是允许他暂时自由,不用随众的。若有人毁谤阿兰若比丘,是十恶轮之一。因为对真正修行求了生死的,不但不应障碍,而且应予成就。如加以诽毁,障碍修行,等于破坏佛教行人的最大目的。
(二)谤于别乘,佛法有三乘:声闻乘、独觉乘、菩萨乘。修声闻乘者谤独觉、菩萨乘;修独觉乘者谤声闻、菩萨乘;修菩萨乘者谤独觉、声闻乘。这三种,都是毁谤正法,为十恶轮的三种。
(三)嗔害比丘,也有两种:一是嗔害有学有德有修行的比丘,如辱骂他,殴打他,或想方法使他失去自由,加以种种迫害。有些坏比丘,拉拢地方上的恶势力,稳坐住持当家宝座,想尽方法,利用恶势力去破坏有德比丘,以达占有的目的。另一种是对于破戒比丘,看不起他、恨他、逼害他,认为根本不像出家人,不值得尊重。以为迫害有德比丘,虽然是造罪,嗔害破戒比丘又有什么关系呢?不知此比丘虽然破戒,只要他还在僧团中,没有被取消出家资格,嗔害了还是恶业。试举例说:泰国是佛教国家,出家人不能人人是贤圣。假如有比丘在外面犯了法,警察不会即刻逮捕,因为他还披著袈裟,还是比丘身份。警察随著此犯戒比丘回寺,向寺僧报告,待寺僧决议,取消他的僧格,脱下他的袈裟,才下手逮捕。这是尊敬比丘,对破戒比丘也不敢嗔害的例子。所以,若以非法手段对付破戒比丘,也是恶业。
(四)侵夺清净僧物锋与破戒比丘:有些坏比丘,能拉拢恶势力帮忙,在一般也称之为护法。帮助坏比丘,争夺寺庙财物等。看来是为了护持出家人,但如护助破戒比丘,实在是造罪了。
(五)毁害法师:对于讲经弘法的法师,加以毁害,在现在自由中国,不会有此事发生了。从前地方风气还未开通,有出家人来弘法,很可能遭受毁害。如从前谛闲法师,有一弟子天曦法师,到贵阳弘法,在黔灵山下一小庙中讲经。法师讲得好,听众多,引起恶人嫉妒。于是勾结官府,诬法师为游民,驱逐出境,此即毁害法师一例。
(六)侵夺僧物:夺取出家人的财物,也是无间重罪。自清末以来,中国寺庙的财产,均被误解为公物,强夺诈取,兼而有之。每借口办学校等名义,而侵占庙产;或觉得寺内地方空著,则利用势力,巧取强借。有些不是为了办学校等,只是以办事为藉囗,而饱了私囊。每一寺院,是民众信仰中心,必须清净庄严。凡是像样的国家,没有不尊重宗教自由的。无论欧美的教堂也好,日本的大寺院也好,平日看来空空的,但有时候还嫌不够用哩!这些是民众信仰中心,使人向善向上的,若视为浪费,任意侵夺,是十恶轮之一。如一直在造这些恶业,那能有好结果呢?
(七)毁寺逐僧:在中国历史上,有好几次,寺院都被毁了,出家人赶跑了,这是最重的恶业。这七类--十恶轮,随便作任何一种,罪皆极重,一定要堕落无间地狱。十一种罪及十恶轮,都是地狱种子。谁也不愿堕无间地狱,如要不堕地狱,要知道堕无间地狱的因缘。不作这类恶业,就能不受恶报,不堕无间地狱了。
(八)以恶心故意毁坏佛像佛经是等同于破佛身血的近无间重罪。
2、尊敬比丘勿得呵毁:在家信众,对于出家人,应该尊敬,不能呵毁。如《十轮经》(卷三)说:“若诸有情,于我法中出家,乃至剃除须发,被片袈裟,若持戒,若破戒,下至无戒,一切天人阿素洛等,依俗正法,犹尚不合以鞭杖等……或断其命,况依非法!”说起出家人,凡于佛法中离俗出家,剃除须发,穿上袈裟,就是出家了。但出家的也有好几类:有持戒的,有破戒的,也有无戒的。什么叫无戒?是已现出家相,但于佛法衰微处,没有受戒,随便披起袈裟,看起来也是出家人了。依国家正法,犯什么罪,判什么刑。但凡是持戒,破戒或无戒的出家人,即使触犯刑科,也不应该鞭打拘禁,或断其命。依国家正当的法律,尚且如此,何况不合法的枉刑冤狱呢?换言之,不论如何,只要是现出家相,入僧团中,就不可以世俗的法律或非法的刑迫。佛法自有律法处理,如上面说过,在泰国的出家人,如犯了法,由出家大众,将他脱去袈裟,逐出僧团,然后才受国法制裁。为了尊敬三宝,不应随便的以世俗的法律来呵毁刑责。
清净持戒的比丘,当然不得以世俗的非法来刑责。那些破戒无戒的,为什么也不能以世俗的法或非法来刑责呢?这是有著深刻意义的。如《十轮经》(卷三)说:“破戒恶行苾缅,虽于我法毗奈耶中,名为死尸,而有出家戒德余势。”又说:“出家者虽破戒行,而诸有情谣其形相,应生十种殊胜思维,当获无量功德宝聚:念佛、念法、念僧、念戒、念施、念忍、念出家、念远离、念智慧、念宿植出离善根。”依经文的意义是:破戒比丘,犹如死尸(不可能现身修行证果),佛法大海,不能再容纳他,所以应逐出僧团。但犯戒的恶行比丘,过去曾于出家僧团中受戒;虽然破戒,还有戒德余势。换言之,破戒比丘不是破坏一切戒善,还有些功德在呢!如曾盛过香料的盒子,拿去香料后,还留有香气。破戒者因曾经受戒,所以还有些功德,还能令见者生起十种殊胜思维,增长福德。说到这里,大家倒可以想想自己。现在虽学佛而或者程度已较高了,已受五戒或菩萨戒,但最初是怎样信佛的?当然,有些是遇著大德法师而生起信心,皈依佛法;有些却是幼年在家乡时,见到平常的出家人,慢慢与佛法结缘而学佛;或者见到的是不成样的出家人--破戒或无戒的,也许初见的印象不太好,但还是使你生起良好的观念,知道有佛有法有僧,而种下现在学佛的种子。所以破庙中的佛像,或旧书堆里的佛经,破戒的出家人,都能引起众生对三宝的信心。这样,破戒无戒的比丘,是能令人生起功德,增长殊胜思维的。如念三宝功德不可思议,念持戒、布施、忍辱功德,生起出家,远离烦恼,想到寻求智慧,自己于过去生中的善根。所以若在出家人立场说,破戒恶行比丘,应逐出僧团;但在信众方面说,还能令人增长功德,可作众生福田。总结的说,能持戒的,固然理想,应加崇仰;破戒的,即使知道了,在家居士亦不能对他非法骂辱,或者拘禁,因为这是对僧团而造重罪的。地藏菩萨来五浊恶世,现出家相,充分表现了菩萨的慈悲度生精神,使大家知道剃除须发,身披袈裟,于出家僧团中,是好是坏,还是出家人。当没有逐出僧团,失掉出家身份以前,不予赞叹、供养、护持,是可以的,但却不能于当面或背后,用手段对付骂辱。否则,对佛法起不良的影响,无形中造成破毁三宝的重罪。
地藏菩萨救济堕地狱的众生。而更著重于如何使众生不堕地狱。要不堕地狱,可总括为八个字:“尊敬三宝、深信因果。”这是一般出家在家佛弟子听惯了的。地藏菩萨现出家相来秽土度生,也不外乎此。其中最重要的,特别是如何尊敬法,尊敬僧,才能护持佛法,才能护佛法于世间救度众生,使众生于佛法中得利益。释迦佛来此世界成佛,现出家相,舍离家族财产修行而成佛。弟子们随佛出家,成为佛教出家僧团。僧是三宝之一,在佛法中非常重要。释迦佛是以此来度生,是组织出家众,成为自利利他的清净集团。若僧团内部混乱,而在家居士又不明内部情形,如采取不正当手段,结果是增加僧团的困难,不和谐,削弱救度众生的力量。《地藏经》开示的法门,无论是十一重罪堕地狱,或十恶轮堕地狱,著重在谤正法,迫害出家人,谤修行者,侵损僧物等重罪。因为这是佛教僧团中的法与僧,若加以破坏,佛教于世间即失去其清净相,如何能发挥救度众生的大用?例如爱国的,不能对国家不忠。更不能到国外去尽说国家不好。这只是捣乱,增加国家的困难,是国家罪人。佛教也如此。真正信佛教的,如破坏佛法及僧团,使佛法衰落,也是罪大恶极。这不只是《地藏经》说,也是一切大乘经所说到的问题。地藏菩萨知道五浊恶世,末法时代,出家人不如理想;而在家人不知修福修慧,反而对三宝的所作所为,不如法如律。这一来,不用外道破坏,不用外道毁谤,自己就会衰落下去。地藏菩萨为此而现出家相,于释迦佛法会显示此一法门,令众生知道最易堕落的是什么?使出家在家弟子,都能于此特别注意,爱护三宝。这不但自己不会堕落地狱,佛教的衰落也可以中兴,不清净的可以渐渐清净,一天天发扬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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