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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世要下地狱,还以为占了便宜

这是真实发生的事情:十八年前有一位大妈在路上捡到一个浑身漆黑的小男孩,大妈见小男孩可怜便抱回家养育。一开始大妈以为小孩身上的黑色是因为脏,洗干净就好了,没想到根本洗不下来,原来这男孩是个黑人,跟我们黄皮肤的人不属于同一人种。但是小男孩活泼可爱,大妈就当亲孙子一样抚养他长大成人。转眼,十八年过去了,小男孩也成为了一个大小伙子,跟他的爷爷奶奶感情非常深,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,孩子从落户口到上学都很顺利,而且大妈原来住的老宅子也拆迁了,政府分给他们家六套住房。大爷大妈将其中的四套分别给予两个亲生子女,一套自住,还留了一套一室一厅给了黑人孙子。本来这是一个很好的结局,可是后面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。老人希望和黑人孙子离得近一点相互照应,于是把自己的房子卖了250万,将钱给女儿,让女儿帮他们买一套离孙子近的房子居住,老两口就暂时搬到了孙子的一室一厅里面和孙子居住,可是这一住却搬不出来了,因为女儿和儿子把老人的钱使用了,不但不给老人买房子,也不还给老人了。老人万般焦急,但是亲生孩子却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,儿子说,这钱本来也是我的嘛,我提前用一下而已。后来媒体采访了黑人孙子,问孙子的态度。黑人小伙子说,虽然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,但我从来不认为这是我个人的房子,我认为这本来就是爷爷奶奶的房子,他们住在这里是天经地义的,我给他们养老送终是理所当然的。

小伙子说得很坦然,也很真诚。孝顺父母、尊老敬老是我们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,的确有很多人做到了,但同时也有部分人给自己的民族抹黑。

虽然老人不跟自己的孩子计较,他们付出的很多,索取的很少,但是因果不虚,父母是儿女的福田,如果在这个福田上面造作恶业,以后领受恶果的时候更为严重。世人说:吃亏就是占便宜。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这样。老人的亲生孩子当然是父母最疼爱的,可是他们仍不为满足,根本没有把父母当做有恩之人,反而一味侵占父母财产,令父母连所居之所都没有了。他们也许觉得占了便宜了,可是造作这等恶业结果是很可怕的,来世要堕入地狱受无边大苦,这不是一般的苦,在道次第中有详细的介绍。比如,投生在热地狱中最轻的一层:等活地狱中,不仅受到炎热的炙烤,还要遭受兵器的砍杀,当投生到等活地狱之后,因为业力所感,手中马上出现一个兵器,有情们相互厮杀,一直到被砍杀后昏-迷倒地,此时,虚空中出现一个声音说道:“愿汝诸众可还活!”倒在地上的有情身体立即恢复原状,继续相互砍杀,遭受炎热、砍截之苦,日复一日、年复一年,在恶业未偿清之前周而复始,经受无边痛苦。这是热地狱中最轻微的一个,其他的七个热地狱炎热程度更高。

有人说,我不怕下地狱。这真是无知又可怜。因为你根本不了解地狱,也不知道下地狱之因,因为无知所以无畏。当你真正堕入地狱,那什么都晚了,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!更何况,如果投生于无间地狱,那里的地狱之火强度不是我们人间火可以想象的,有情的身体被火完全烧毁,融为一体,却因为是恶趣身求死不能,只能从惨叫声音分辨其中还有有情。人间的火热度比起地狱之火,前者好像檀香水一样清凉。要知道业果的报应时间不一致,有些现世现报,有些下一世感果,有些隔好几世才报应,但终究会回报在自己头上。比如,有些人对自己的福田造作了极大恶业,来世堕入地狱受无边痛苦,可是活着的时候还感受不到啊,死后立即投生地狱。如果把目光仅放在这浊世短暂一生,是不够的。今天就说这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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