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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戒律辑要] 瑜伽菩萨戒略摄颂

瑜伽菩萨戒略摄颂

王恩洋  译

菩萨净律仪,  重四轻四三。  云四重罪者,  谓嫉悭嗔痴。
初贪求荣利,  自赞而毁他。  二悭惜财法,  有求不施与。
三怀忿打骂,  他谏谢不忍。  四谤菩萨藏,  爱乐相似法。
此四他胜法,  随犯於一种。  即非真菩萨,  况犯於一切?
四十三轻者,  障六度四摄。  初对三宝前,  不礼敬供养。
二大欲无足,  著利养恭敬。  三对诸耆德,  不承迎酬对。
四却他延请。  五却他重施。  六悭法不舍。  七於犯戒者,
嫌恨不饶益。  此七障布施。  别解脱戒中,  遮罪有差别,
护他制遮罪,  共声闻等学。  少事等遮罪,  菩萨不共学。
为求利他故,  多事业为妙。  於衣食资具,  虽求百千种,
利他故应作,  不作乃为犯。  於七支性罪,  权行不为犯。
慈愍利他故,  生起多功德。  如见贼作恶,  欲害多有情,
及害於贤圣,  当成无间业,  悲愍心炽然,  持刀断彼命;
宁自堕地狱,  拔彼当来苦。  又暴恶宰官,  苛政恼人民,
菩萨怀利济,  废黜彼尊位;  或盗劫财物,  持以纵诸欲,
愍彼无义利,  逼夺还故主。  母邑无系属,  现求非梵行,
观彼有善根,  顺之可成就;  违彼令生恚,  作恶招众苦;
愍他故权行,  损己益他故。  出家护僧制,  是则不应为。
所成者一人,  而亏圣教故。  又脱他命难,  方便说妄语。
拔他离恶友,  说於离间语。  警他出险道,  而说粗恶语。
顺他情所习,  安立善法中,  方便说绮语。  此一切无犯。
菩萨重他利,  心净故皆为。  声闻善一身,  无斯大行愿。
然非心诚谛,  假借成重罪。  慈愍多惭愧,  是乃得为耳。
第三邪命法,  诡诈罔利养。  四掉动不静,  嬉戏失威仪。
五起异见论,  厌背於涅槃,  於本随烦恼,  勿怖勿求断,
以当三大劫,  求大菩提故;  此言为非理,  违背於圣教,
菩萨大涅槃,  百倍生忻乐,  於本随烦恼,  百倍生厌离,
为普利一切,  成大净行故。  六於己恶称,  不护亦不雪。
七罢顽有情,  应辛楚治罚,  护其忧恼故,  姑息不惩治。
如是七轻罪,  障净戒应知。  障忍有四种:  一他骂报骂,
嗔打报嗔打。  二侵犯於他,  或他疑侵犯,  骄慢不理谢。
三他犯还谢,  恼彼而不受。  四於他怀忿,  相续持不舍。
障精进有三:  一贪供事故,  爱染御徒众。  二懒惰怠懈,
非量耽睡眠。  三怀爱染心,  谈说世俗事,  费时失正业。
障定亦三种:  一欲令心定,  骄慢不求师,  教授诸禅法。
二不除五盖,  谓贪恚疑等。  三已得定者,  於定深味著。
障慧共八种:  初起见立论,  诽谤声闻乘,  不听受修学。
二未精大乘,  弃舍专学小。  三未精佛教,  精勤学外论。
四於外异论,  爱乐生味著。  五於殊胜法,  甚深真实义,
及诸佛菩萨,  难思议神力,  不自审无知,  不信起谤毁。
六以爱恚心,  自赞毁他人。  七闻说正法,  骄慢不往听。
八於说法师,  嗤笑起轻毁。  此三十二轻,  障摄善法戒。
复有十一种,  能障於四摄;  他事不助伴,  疾病不供事,
此障於同事。  见行非理者,  不为说正法,  障爱语应知。
受恩不酬报。  他难不拔济。  不释他愁忧。  不济他穷乏。
於所摄徒众,  不正为依止,  正教授教诫。  此五障布施。
若怀嫌恨心,  不随他心转。  於他实有德,  不显扬称赞。
应诃责治罚,  及应驱摈者,  不如量如理,  广行於惩治。
已得神通者,  具变现威力,  於诸有情类,  应恐怖不怖,
应引摄不摄。  此四障利行。  如是共十一,  不饶益有情,
持菩萨戒者,  一切应远离。

此上一切戒,  犯相有差别。  谓染及非染,  或犯而非犯。
由贪嗔慢见,  恶心而犯者,  是谓染违犯。  失念怠惰等,
无记心犯者,  违犯而非染。  随染非染别,  得罪亦不同。
若由心狂乱,  或贫病无力,  不应行而行,  应行无力行,
如是等一切,  皆不名为犯。  又有为利他,  慈悲调服彼,
或由全大义,  权亏於小节,  虽犯於诸戒,  无犯成功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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